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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音樂著作權須知

2014 年 5月 28 日 (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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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場婚禮都會播放音樂,而只要播放音樂,就會涉及著作權。

 

一場婚禮所需的音樂,會涉及著作權的部分,包括重製、公開播出、公開上映、公開傳輸等權利。

 

新人白紗進場時的背景音樂、貴賓致詞完畢開席後播放的背景音樂、新人晚禮服進場時的背景音樂、新人敬酒時的背景音樂、新人送客時的背景音樂,會涉及著作權的「重製」、「公開播出」、「公開傳輸」等權利。

 

 

新人播放愛情MV及成長MV時使用的襯底音樂,會涉及著作權的「重製」、「公開上映」、「公開傳輸」等權利。

 

不過,著作權法第55條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而行政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於100年01月28日電子郵件1000128a函表示「…如您在自己的喜宴會場,藉由飯店的播放設備或是您個人的筆記型電腦播放您該剪輯影片,且出席婚宴之人是您家庭及正常社交範圍之多數人,則對您本人而言並不會構成本法公開上映視聽著作之行為…」;又101年7月6日智著字第1010005641001號函表示「…如您在自己的喜宴會場,藉由飯店的播放設備或是您個人的筆記型電腦播放您重製之音樂著作,且出席婚宴之人是您家庭及正常社交範圍之多數人,則對您本人而言並不會構成本法公開演出音樂著作之行為…」。

 

綜上,著作權其實很容易理解,只要是新人「自己」準備音樂在個人婚宴上播放、播映,且出席婚宴之人是您家庭及正常社交範圍之多數人,就沒有侵權問題;但新人若是委託飯店、餐廳、婚宴會館、婚顧、樂團等其他第三方準備音樂並播放、播映或演出,那第三方就需要就該場婚宴,向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授權許可。

 

以下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1年7月6日就著作權疑義回覆給LuxLive婚禮樂團創辦人張穆庭之公文,提供給大家參考。

 

合理使用1

合理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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